□熊丙奇
  12月22日上午,清華大學牽頭的自主招生“華約”聯盟,發佈了2014年招生的聯合公告。不過,從2011年起即加入“華約”的中國人民大學,未出現在公告名單中,“華約”7校聯盟隨之縮減為6校。人大招辦回覆記者稱,人大決定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暫緩一年。
  教育部曾表示,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引入“進退制”。如果某些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有問題,將給予類似“紅黃牌”的警告,甚至暫停其自主招生的權力。不少輿論對自主招生“進退制”予以肯定,但不得不說,叫停的方式,是以傳統的行政思維治理自主招生中的問題,而解決自主招生問題,必須用改革思維。
  我國自主招生改革試點10年來,一直遭遇社會質疑,甚至有輿論呼籲取消自主招生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自主招生改革一直由行政部門主導,沒有通過改革,增加教育者的教育自主權和增加學生的選擇權。具體表現在兩方面,其一,自主招生與傳統的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嫁接,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還要求參加高考填報志願,且必須把自主招生高校填在第一志願位置或A志願位置,成績達到錄取優惠條件方可錄取,學生在自主招生中還是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,這樣的自主招生,只給學校有限的自主權(給學生錄取優惠),根本沒有擴大學生的選擇權,也沒有建立高等教育市場競爭機制,使教育部門、大學樹立尊重學生的意識。自主招生一路走來,政策制定很隨意,通常是考試要進行時才公佈招生方案,比如去年的方案減少科目、臨時調整考試時間,令考生焦慮不堪。而且幾大聯考也故意撞車,限制學生選擇權。這次教育部叫停人大自主招生,也是不尊重學生權利的,突然取消,這對準備人大自主招生的學生是不公平的。其二,試點自主招生高校校內依舊實行行政治校,行政權、教育權、學術權不分,這導致有限的自主權,為權力尋租提供新的機會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 《決定》 明確指出,要推進管辦評分離,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,改革高考制度,實行考試招生相對分離,因此,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是必須始終堅持的方向,如果因學校自主招生出現問題,就收回自主招生權,那麼,改革就將在原地打轉,而且也錯過推進深層次的放權改革。按照教育改革的思路,教育部門不是收回自主招生權——這本是 《高等教育法》規定的學校自主權利,而應督促學校深化以放權為原則的改革,對於人大來說,則可將其作為校長公開選拔、建立獨立學術委員會、教授會,推進學術自治、教授治校的試點學校,這才能將改革深入推進,讓真正的自主招生落地,確保公平公正。(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)  (原標題:叫停人大自主招生在意料之中、情理之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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