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延安訊(記者王培民通訊員閆劼) 無良叔父色膽包天,竟將留宿在自家的13歲侄女強姦。日前,延安市寶塔區法院不公開審理此案,一審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5年。
  2013年7月30日晚,13歲的侄女到叔父張某家吃飯。飯後,張某的妻子帶著兒子先睡了,而張某陪著侄女玩電腦看動畫片至深夜,後四人同睡一張床。趁妻兒睡熟之際,張某對同床相鄰入睡的侄女產生邪念。
  經瞭解,張某撫摸侄女試探,被驚醒的侄女因害怕未敢反抗……
  2013年8月2日,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在接到受害人報案後,次日在張某家將其抓捕歸案。
  經鑒定,案發現場遺留的床單上精斑,其基因分型結果與嫌疑人張某血樣的基因分型結果一致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違背婦女意志,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,依法應從重處罰。張某明知侄女未滿十四周歲,且實施姦淫行為,其犯罪主觀惡性較大,社會危害較為嚴重,身為長輩,喪失倫理道德。一審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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